沈本新城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一期主前端机房系统集成工程招标公告
- 2013/3/14 10:28:48 作者:UPS应用 来源:UPS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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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沈本新城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项目已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分局以关于沈本新城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发改高分发[2012]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药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本新城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一期主前端机房系统集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本新城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项目已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分局以关于沈本新城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发改高分发[2012]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药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本新城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一期主前端机房系统集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2.2工程规模:
设备安装工程:沈本新城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一期主前端机房系统集成施工
2.3合同估算价为220万元。
2.4招标范围:沈本新城有线电视数化工程一期主前端机房系统集成施工。
2.5工期要求:
2013年4月30日开工至2013年5月29日竣工,计划工期30天。
2.4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BBB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13日至2013年3月2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3年3月13日至2013年4月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01:00时至04: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持本单位介绍信和相关证件在辽宁信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3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本溪市招投标服务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并经人社部门盖章确认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证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药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吕春来
招标代理人:辽宁信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甲新华科技大厦501室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24-22954688
传真:024-22953177
邮编:110013
E-Mail:lnxinda@126.com
编辑:Harris
本招标项目沈本新城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项目已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分局以关于沈本新城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发改高分发[2012]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药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本新城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一期主前端机房系统集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