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2012-118主机房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 2013/7/1 14:54:41 作者:UPS应用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公安厅2012-118主机房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招标代理: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
报名截止:2013-07-12
所属地区:广东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公安厅2012-118主机房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2-118主机房二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PZGZ1211HG094
3、项目内容及需求:主机房二期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本项目依法设立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捌拾捌万贰仟陆佰元整(¥3,882,600.00),凡投标总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贰级或以上资质(省外单位具有的该项资质需在广东省备案,需提供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在广州市内自有常驻的售后维护机构(广州市注册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非广州市须提供租赁合同);
5、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4日五个工作日。
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当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政府采购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才能有效参加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如需要邮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项];
(3)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贰级或以上资质(省外单位具有的该项资质需在广东省备案,需提供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在广州市内自有常驻的售后维护机构(广州市注册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非广州市须提供租赁合同)。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7月18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18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3年7月18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20-87762909
传真:020-87762032
邮编:510060
邮箱:gzpingzheng@126.com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8日
编辑:Andly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公安厅2012-118主机房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